一、0至14周岁患有脑瘫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少年,其本人或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作为申请人向“天使之爱行动”申请资助。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rcf.org.cn/gb/tsza/shenqingbiaots.doc),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天使之爱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并将申请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后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求助申请书(写明家庭经济情况、患儿治疗情况及申请人详细联系方式);
(二)户口簿复印件;
(三)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四)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脑瘫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检查报告、相关检查报告和病情诊断证明。
三、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天使之爱资助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备案,一份寄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之爱行动资助评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