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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曾就《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与筹资》作了一次实地调查,这次地域涉及25个省市114个县的大规模调查显示:农村贫困户中,约41%是由于疾病导致了家庭贫困,其中东部地区50%左右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中西部地区约有39%的贫困户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尤其是农民难以承受大病的高昂治疗费用。
        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也显示:目前有48.9%的群众没钱看病,有29.6%的病人因为没钱不能住院治疗。
        近年来医疗费用的增幅大于居民收入,三成人因病致贫。而在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占30-60%,个别地区高达70%。患病的人多了,但看病的人却少了。疾病已成为导致贫困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了小康社会的实现。
        政府官员也承认农民因病致贫、农村医疗资源匮乏、城乡医疗分配不公的客观事实。卫生部部长高强认为,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用38.3元,而农村仅9.9元,农村医疗投入只占总投入的16%。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的卫生公平性排在了191个成员国的第188位。
        原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指出:“农民缺乏医疗保障,90%的农民都是自费医疗,农民经济负担很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中国的农村确实有很多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副司长张朝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差别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当前我国农村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民健康水平较低,城乡居民健康差距越来越大;传染病、地方病仍然严重危害着农村居民的健康;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日益突出。贫困导致了健康状况恶化,疾病又造成了新的贫困。
        中国农村缺医少药、大批农民因病返贫的情况,近年来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要实行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形式,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拨出专项资金,组织推进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又强调: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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