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计划实施的组织单位及主要方式

        1、 本计划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制定活动计划和筹资方案,卫生部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制定乡村医生培训大纲、安排落实培训教材,联合地方医科院校及地方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承担聘请教师、组织教学、实习、考试等具体培训任务。各地各地红十字会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对象的选送、审核,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及考核发证。
        2、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负责资金的筹措,积极寻求有企业公民意识、热心公益事业的大型医药卫生企业提供培训活动的资金赞助;确保培训活动的学费、食宿、交通全免费。
        3、 培训主要参加对象为农村乡村卫生院(站)的乡村医生。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发文件,分配培训乡村医生的指标到省市区,再由基层卫生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组织推荐、审批培训人员名单。
        4、 联合卫生主管部门及赞助企业在北京举行首期培训班开班仪式,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卫生部门、红十字会领导及新闻媒体参加。
        5、 在承担区域乡村医生培训任务的几个中心城市相继举行开班仪式,邀请省市领导及卫生部门、省市红十字会领导及赞助企业领导、新闻媒体参加。
        6、 组织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考试并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