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2026-02-01
关于大病救助
两年内自付医疗费用满2万元,救助金额4000元;受助人如需持续治疗,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提报相关材料后,可予以补充资助,标准为自付费用每增加1万元,救助金额对应增加2000元。救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以上述重大疾病救助标准为基础,救助对象为从业者本人且是退役军人,以上述救助标准为基础,救助金上浮20%。
关于紧急救助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可按流程申请紧急救助:
1.从业者因意外不幸身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
2.从业者遭遇意外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伤或运营车辆损毁,无法正常开展网约车运营的;
3.从业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4.从业者突发疾病并进入ICU抢救治疗,暂时无法提供完整医疗票据的;
5.从业者因本人父母(不含配偶)确诊本项目认定的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
关于重大疾病救助认定范围
确诊以下任一重大疾病,即符合本项目对应救助申请条件:
●肺癌、肝癌、乳腺癌等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梗死、急性脑出血;
●急性髋部骨折、重型颅脑骨折。
补充说明
1.本细则未尽事宜,若发生其他符合公益救助宗旨、确需紧急帮扶的特殊情形,由项目组集体审议后,确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及具体帮扶方式。
2.申请时效性:除确诊恶性肿瘤可提供两年内疾病诊断证明书外,上述其余各项申请的事件发生/ 结果确认日期需在救助申请日往前追溯6个月内(含申请当日),超出该时效范围的,不予纳入对应救助认定。
3.紧急救助实行一次性帮扶机制:同一家庭因同一意外、灾难或疾病事件,仅可申请一次救助;同一家庭在不同时间遭遇不同的符合申请条件的事件,经项目审核通过后,可再次申请救助。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