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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捐赠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关注与支持,现因中国银行系统升级,原我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捐款帐号由8001 0092 1908 0910 01变更为3493 5600 4919。 请您及时更改账号信息,原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捐款帐号使用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财务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康巴爱心利民协会联合声明 经友好协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康巴爱心利民协会一致同意,自即日起,双方终止共同设立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慈爱基金”的所有合作关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慈爱基金”予以撤销。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二O一 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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